(三)把称号对应修正与《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相符,修正称号:物业服务用房、城市公共通道、消防流亡空间、共用停车库、共用设备用房;
(五)总平面图中表达的南北两边规划的连廊,添加填充并阐明圈线规模不在本期报建规模。
上述调整后,总图仍契合《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FT-2019-0023号)及相关规定要求。
二、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修正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该项意图总平面图修正有定见和主张,请使用实在名字及有用联络方式经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联络,逾期视为无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