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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股市必读:天铁股份(300587)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8509万元占总成交额605%

来源:华体会官方网页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5-01-17 07:58:49

  :天铁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聘任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向控股子公司做担保、拟变更企业名称和证券简称等。

  :天铁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

  :天铁股份将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85.09万元,占总成交额6.05%;游资资金净流出443.11万元,占总成交额2.72%;散户资金净流出541.98万元,占总成交额3.33%。

  :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8日通过电话、现场送达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应到7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7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孔斌先生主持。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30在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8日通过电话、现场送达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凌霄先生主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英文全称:ZHE JIANG TIANTI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经营宗旨:遵循国家法律和法规和政策导向,使用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研发新产品,提升经济效益,热情参加全球市场之间的竞争,建成现代化企业,为公司和员工开辟发展空间,为市场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良好价值和回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制造与销售;金属结构制造与销售;弹簧制造与销售;密封件制造与销售;塑料制品制造与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与销售;耐火材料生产与销售;防火封堵材料生产与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与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与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与销售;水泥制品制造与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高铁设备、配件制造与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与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与销售;专用仪器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与制造;节能管理服务;电池销售与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份增减和回购:企业能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目的。

  股份转让: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股东义务: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缴纳股金,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股东大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资本预算,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

  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监事会组成: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

  利润分配: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合并、分立:公司合并能采用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

  解散和清算: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原因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修改章程:公司因《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公司情况出现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或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时,应当修改章程。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